主持人:網約車是互聯網時代的產物,它依托互聯網為我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便利。那麼網約車的平臺經營許可證辦理的相關內容都有哪些呢?
楊洪峰:依據《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平臺經營者,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凡在本市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在本市依法納稅,同時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要求平臺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數據信息在本市備份,基礎信息和動態運營數據實時接入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業監管平臺,在本市設立服務機構。
關於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暫行辦法》規定,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網約車平臺經營者須進行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市交通運輸委會同市通信、工信、公安、稅務、網信、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稅務總局辦公廳國家網信辦秘書局關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對其線上服務能力進行認定,凡符合條件的,出具具備線上服務能力的認定結果。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對具備線上和線下服務能力,並符合其他許可條件的,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並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中明確經營范圍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為本市行政區域,經營期限為4年。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作出不予許可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網約車平臺經營者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並向本市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後,方可開展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