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主任,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我們是如何吸納民智民意的呢?
楊洪峰:結合公開征求意見情況和市有關單位、各區人民政府意見建議,對照重點城市網約車政策具體情況,《暫行辦法》在車輛准入條件、駕駛員從業年齡、駕駛員身體健康認定條件三個方面適當放寬條件或進一步規范。
一是適當放寬網約車准入條件。排量標准由原『采用自然吸氣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於2.0昇,采取增壓發動機的車輛,排量不小於1.8昇』,修改為『發動機排量不小於1.8昇』,軸距標准由原『不小於2700毫米』,修改為『不小於2650毫米』;取消了『新能源車輛續航裡程需達到250千米』要求;取消了『車輛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網約車經營時未滿2年』要求。二是規范了網約車駕駛員從業年齡。要求由『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修改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三是放寬網約車駕駛員身體健康認定條件。將網約車駕駛員須提交『本市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近1年內體檢報告』證明材料,修改為『本市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近1年內體檢報告』。
此外,依據《暫行辦法》,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還將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出租汽車裡程利用率及城市交通擁堵等情況,對網約車運力規模實施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