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新的居住證在六個方面做了調整,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具體有哪些內容好嗎?
賈慶:好,一是管理責任主體有所調整,由原來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調整為公安機關,居住證管理系統運行網絡由互聯網轉為公安內網。二是申請人資格有所調整,即『單位』不再作為居住證申請人,只對居住證『申請者本人』受理居住證申請。三是居住證樣式有所調整,將居住證動態信息(即居住地址、簽注期限等)與靜態信息(即居民身份證相關信息)進行剝離,分別印制在證件正反兩面。四是居住證受理單位有所調整,由原來的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包括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調整為公安派出所、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及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五是居住證受理和簽注流程有所調整,增加了民警審核簽發環節,即在以往『書審』的基礎上,強化對實際居住情況的核查,具體由社區民警深入實地核查居住情況,確保居住證申請人(持有人)居住情況屬實,人證一致。六是居住證簽注申請環節有所調整,可通過登陸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務平臺』或前往居住證簽注受理單位,即方便群眾通過『線上+線下』兩種途徑進行簽注申請,然後待民警核實居住情況後,即可持申請材料前往居住證簽注受理單位進行現場辦理。
主持人:再次感謝賈局長做客天津政務網,為我們詳細介紹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的有關情況,本期訪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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