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客管部門瞭解到,每年春節期間,不少出租車司機都曾遇到過攜帶鞭炮煙花攔車的乘客,如果出租車司機表示不能承載這樣的業務,就有可能與乘客發生爭執,甚至還會遭到乘客向市客運管理部門投訴出租車司機拒載,爲此雙方往往弄得很不愉快。
據市客管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客運出租汽車是公共交通工具,運營服務中是有許多明確規定的。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公佈施行的《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車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拒絕提供運營服務或者中途終止運營服務。換句話說,出租車司機遇到攜帶鞭炮煙花乘車的乘客,不拉不算拒絕載客。市客管辦在做好對駕駛員宣傳教育,耐心向乘客解釋說明的同時,提醒市民乘客:爲了司乘雙方的安全,請您不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出租車。(通訊員楊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