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畢軒銘
畢軒銘:我周圍很多朋友面臨剛退休,以前對養老金問題沒有重視,研究以後發現現在繳納的養老金是在計劃時代出臺的政策,繳納的比例在九十年代年定下來的,這個比例在當時來講應該是比較合適的。經過這麼多年的長足的發展,尤其是經濟發展以後,每個人收入有了一定的差距,這個比例是否還合適?如何降低統籌的比例,體現多勞多得、多交多得,這個議題我想對養老保險的健康發展是很有意義的。
市政協委員劉洪傑:養老金問題大家非常關注,但是我覺得也是比較復雜的,實際上國家對於養老金繳納的政策一直在變化,每一年都有新的改動,現在各項社會保險的比例可能佔社會職工工資總額的將近30%,養老金應該是企業交20%,個人佔8%的比例。這跟整個社會保障制度有關系,社會保障是政府要做的一項工作,當然養老金繳納的具體費用是由企業和職工個人來承擔。養老金制度、社會保險制度不是考慮我們每一個人將來得到的程度,而是有一個互相統籌、互助的概念裡面。我們會把這個題目記下來,看看能否找找有懂這方面的委員,形成一個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