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薊縣國有資產投資管理中心原會計師趙永梅挪用公款購買黃金白銀問題。趙永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單位公款,用於個人買賣現貨黃金、白銀共計906萬餘元。薊縣國有資產投資管理中心黨委給予趙永梅開除黨籍處分,薊縣國有資產投資管理中心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西青區前桑園村黨委原書記李連輝侵佔集體資金、挪用集體資金給親屬用於經營活動等問題。李連輝用村集體資金報銷個人修車費用6.5萬元,挪用50萬元集體資金借給其侄女李某用於經營活動。同時,該村還存在集體資金去向不明等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西青區紀委給予李連輝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寶坻區新開口鎮種東村黨支部書記於海旺、村委會主任李廣虛列開支套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問題。2015年,於海旺、李廣採取虛報修路用料款的方式,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補貼款中套取7.19萬餘元,用於償還個人所欠飯費車費。寶坻區新開口鎮黨委分別給予於海旺、李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寧河縣豐臺鎮工業經濟辦公室主任王連越與人聯手騙取糧食補貼資金問題。王連越要求老李村村委會主任鬍子玉爲其解決辦公經費問題。鬍子玉虛報種糧畝數騙取糧食補貼款共計3.42萬餘元,並從中支出4000元給王連越。王連越未認真核實鬍子玉所報情況,將上述4000元全部用於該鎮工業經濟辦公室辦公經費開支。寧河縣紀委給予王連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鬍子玉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濱海新區塘沽衛生監督所原監督員劉謹釗收受服務對象賄賂問題。劉謹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非法行醫者和個體診所經營者賄賂1.19萬元,並接受宴請,幫助行賄人員逃避檢查與處罰。濱海新區紀委給予劉謹釗開除黨籍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北辰區宜興埠鎮動遷辦公室原常務副主任呂少英低於補償標準購買拆遷房謀取私利問題。在對某有限公司宿舍拆遷過程中,呂少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低於補償標準的價格購買拆遷房屋,違規獲利7920元。同時,呂少英還存在其他問題。北辰區紀委給予呂少英開除黨籍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天津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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