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訪談】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相關情況
主持人:好,那麼《辦法》對機關運行經費管理進行了哪些規范呢?
姚志毅:《辦法》規定由市和區縣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制定本級機關運行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市和區縣財政部門根據機關運行的實物定額和服務標准,制定本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准和有關開支標准。
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一系列文件要求,《辦法》對機關運行經費管理做出了規定:一是要求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將機關運行經費的收支全部納入本級預算,財政部門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采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本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二是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經費,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嫁『三公』經費的支出,同時要求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按規定做好『三公』經費預算和決算的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