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網民朋友們,大家好!《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辦法》已於2015年10月9日經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我們邀請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姚志毅做客天津政務網,為大家介紹制定《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的背景、意義及主要內容。姚局長,您好!
姚志毅:主持人好,網民朋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好,姚局長,那麼首先請您介紹一下《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辦法》頒布實施的背景好嗎?
姚志毅:好的。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把改進作風、厲行節約作為加強黨和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抓手,出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對涉及機關事務工作的行政經費、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公務接待、會議管理等進行了規范。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各地各部門要『努力構建以《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為核心、以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為框架、以專項管理制度和配套辦法為基礎的機關事務管理規章制度體系』。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機關事務工作內容和服務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我們在充分吸收多年來本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形成的成熟有效制度和好的做法、梳理現有政策制度的基礎上,明確了我市機關事務工作的管理體制,細化了主要內容,強化了法律責任,制定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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