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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物品丟失難追責 誰動了消費者的包裹?
【案例描述】
近日,網民唐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留言稱,自己通過海淘城在美國亞馬遜官網購買了一批東西,打開包裹後纔發現其中的雷朋眼鏡只有包裝,眼鏡卻『不翼而飛』。唐先生告訴北方網新媒體記者:『天天快遞送貨上門時,我要求打開包裹驗貨後再簽收,但快遞員說只要外包裝完好是不允許驗貨的。我簽收完打開包裹纔發現所有東西包裝都完好,唯獨眼鏡就只剩了一個盒子。』
    發現問題後,唐先生立即致電海淘城客服,工作人員稱快遞未驗收就簽字,唐先生需要負一定的責任,並表示將積極和天天快遞溝通協調。幾天後,唐先生再次致電海淘城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快遞方並無責任,將會繼續向美國亞馬遜方面投訴,如果協調成功,將由美國亞馬遜方面支付唐先生所丟失物品價值的一半作為賠償。對此,唐先生非常疑惑:『雖然東西是通過海淘城在美國亞馬遜官網購買的,但我收到的東西包裝卻是海淘城而非亞馬遜的,這說明海淘城驗收重新包裝後纔快遞給我的,現在東西不見了,海淘城不是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嗎?』[查看詳細]
【事件追蹤】
與海淘城多次協商無果後,唐先生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進行了投訴。由於企業的注冊地不在天津,相關部門建議唐先生向企業注冊地主管部門投訴。
【我來支招】
北方網新媒體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海淘』讓越來越多的人享受到了購物的便利與實惠,但其帶來的風險也越來越凸顯:一是售後服務容易出現盲區,造成消費者退換貨困難;二是部分商品由於沒有中文說明致消費者在使用上大費周折;三是大部分『海淘』需要轉運公司,一旦出現問題,維權取證非常困難。對此,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如果要在國外網站『海淘』商品,一定要選擇大型或者知名電商,轉運公司也可以選擇較為大型的物流公司,這樣一旦出現糾紛,維權纔會比較有保障。
【網友熱議】
北方論壇網友加糖咖啡:建議直接從美國亞馬遜官網購買,選擇靠譜的轉運公司,少了中轉的環節,這樣少了很多麻煩,出了什麼問題追查環節也比較少。
北方論壇網友Mr.NO:海淘城和快遞怎麼判定自己無責任的?得跟消費者解釋清楚纔行。
北方論壇網友亞心:到底是誰的責任也沒明確,即便是跟亞馬遜溝通成功,消費者只能挽回一半的損失,這樣不公平。海淘有風險,購物需謹慎。
北方論壇網友游遍天津:現在海淘確實方便,但是出了問題確實也難解決,還是要選擇靠譜的網站和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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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消費發票中獎 商家拒絕兌獎:團購利潤低
【案例描述】
日前,網民劉小姐和朋友到位於北辰區的碳烤記憶餐館吃飯,用餐結束後,劉小姐向服務員索要了發票。『刮開發票後發現中了50元的獎,可是服務員說我們是團購,發票不能兌獎。』劉小姐告訴北方網新媒體記者,『我們在網上花了250元團購的套餐,餐館負責人說團購已經是打過折扣了,本來不應該給發票的,因為服務員工作失誤纔給了發票,但中獎的發票是沒法再兌獎的。』[查看詳細]
【事件追蹤】
多次溝通無果後,劉小姐向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進行了投訴。經過相關部門的協調,餐館已經將中獎發票兌換給劉小姐,對於該問題的處理結果,劉小姐也表示滿意。
【小貼士】
業內人士表示,商家參與團購是一種營銷手段,但不能以利潤低為由拒絕開發票,這樣不僅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也涉嫌偷稅漏稅。同時提醒消費者,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開具發票,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稅務部門反映,同時為了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可以在合法的范圍內保存證據,以便於稅務人員核實情況和事後處理。
【網友熱議】
北方論壇網友菩提夜雨:根據《發票管理辦法》,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後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如果商家不開發票,消費者可保存好賬單、小票等相關憑證,及時向稅務部門舉報。
北方論壇網友登上海拔八千米:不管什麼理由和借口,發票是一定要開的,否則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可以舉報的。
北方論壇網友木谷雨:提供發票是商家的法定義務,索要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
微博網友貝貝媽1111:雖然是團購,但也是消費者花了錢購買的,商家理應給出同等面額的發票,而不是案例中所說的團購了就沒有了。不過現在這種現象很普遍,一定程度上顯示出監管方面的不嚴密,政府方面應出面乾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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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丟失消費者損失難追回 商家:不能掛失
【案例描述】
日前,網民劉女士就通過北方網《消費維權》欄目反映了自己遇到的情況。今年6月,劉女士在靜海縣的一家津樂園門店購買了一張購物卡,內存570元。前段時間,劉女士不慎將購物卡丟失,為了減少損失,劉女士趕緊與辦卡的津樂園門店取得了聯系,希望能夠掛失,但工作人員卻表示,由於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所以不能幫她辦理相關業務。『當初辦卡時我都有登記和簽名的,而且辦卡過程中也從來沒有工作人員提醒我卡丟失之後是不能補辦和掛失的。』對此,劉女士表示非常不理解。 [查看詳細]
【事件追蹤】
經過多次溝通後,津樂園方面表示如果劉女士存有購物卡的相關照片作為證據,則可以進行補辦。劉女士無奈的告訴北方網新媒體記者:『從購買到丟失就一個多月的時間,誰會想到給購物卡拍張照片呢?他們這樣的答復根本就是故意為難消費者。』隨後,北方網新媒體記者分不同時段,多次致電津樂園客服電話,但一直無法接通。
【我來支招】
記者調查發現,大多數商家推出的購物卡屬於不記名卡,也並未設置任何密碼,丟失後很難找回,基本上等同於現金丟失。由於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未對此類不記名的購物卡及配套服務作出明確規定。購物卡一旦丟失,消費者想找回損失,並沒有相關的法律保障。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應謹慎選擇購物卡,一旦購買就需承擔相應風險。同時,辦理這種不記名購物卡時,應盡量選擇面值較小的,一旦出現意外,損失也相對較小,購買後還要小心保管,謹防丟失。
【網友熱議】
北方論壇網友幽谷別院:如果當初辦卡的時候有過登記,說明卡和人是對應的,那就應該能掛失補辦的吧。
北方論壇網友老修:購物卡上沒有卡號嗎?有的話掛失補辦就方便多了。
北方論壇網友奔跑蝸牛:不記名購物卡一定要妥善保管,丟了就沒辦法了。
微博網友喵個小貓:維權之前先看看法規好麼,根據2012年《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750元可以不記名,不記名卡沒有掛失功能,無法證明卡的歸屬人,默認在誰手裡就是誰的,商家做法符合規定。跟公交卡一樣,見過丟公交卡還找公交站賠的麼?
微博網友雲ARS小小火槍手:購物卡不就是不記名不掛失嘛,有什麼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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