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孫女在兩個月前被狗咬傷,當時我就打了意外傷害報案電話,工作人員告訴我等治療完以後帶着票據到指定地點辦理報銷手續。經過近一個月打了五次狂犬疫苗後,我帶着七百多元的治療票據到指定地點東麗區先鋒路12號上的人壽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時,工作人員告訴我:我家孩子上的醫保是社保,社保不能報銷狂犬疫苗費用,若是在他們人壽保險公司再交了一份附加保險就給報銷狂犬疫苗費用了。我隨即找到東麗區社保局醫保科詢問,工作人員告訴我:社保的意外傷害報銷委託給人壽保險辦理,至於怎麼報銷他們也管不了。我不明白,我們上的醫療保險附帶意外傷害報銷,被狗咬傷算意外傷害,治療被狗咬傷的治療最直接方法就是打狂犬疫苗,爲什麼不能報銷,爲什麼社保不能報,而需要再交一份附加人壽保險才能報銷呢?
尊敬的韓孝貴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這個問題屬於社保部門管理,不屬於法律範疇。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龔海靜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