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們都知道,黨中央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結合天津實際,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市作出了部署,那麼這對推進法治天津建設工作有哪些重大意義呢?
魏東: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我們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就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
法治天津建設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天津的生動實踐。《決定》勾畫出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的宏偉藍圖,是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為法治天津建設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十屆六次全會通過的《意見》,開啟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新的征程。從指導思想到目標任務,從原則要求到重點工作,有責任、有擔當,有路徑、有方向,有抓手,有保障。全會部署的全面落實依法治市六項重點任務,體現了市委貫徹中央精神的決心、堅持問題導向的恆心、密切聯系實際的悉心、實現目標任務的信心。天津較早在全國省級層面開展了法治建設實踐探索,接下來,我們將在十八屆四中全會和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的指引下,腳踏實地,奮力前行,推動各項任務落地生根,確保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總體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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