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11月17日,記者從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了解到,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組織機構代碼辦事程序,依據《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規定,本市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將進行相關調整,自2014年12月1日起,本市實行組織機構代碼網上年度報告制度。
自2014年12月1日起天津市實行組織機構代碼網上年度報告制度,各類組織機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機構)可以在網上辦理組織機構代碼年報工作(當年現場辦理新辦、變更、遷址或換證等業務的組織機構除外)。即各類組織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所載內容未發生變化的,每年應向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頒發單位網上提交《年度報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不再加蓋組織機構代碼驗證專用章。
各類組織機構每年應登陸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信息研究所網站『www.tjtsi.ac.cn』,通過『天津市組織機構代碼網上年度報告系統』進行年度報告。各組織機構應對所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未按期進行申報的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造成的影響自行負責。逾期未報或不能在網上辦理年度報告的組織機構需攜帶相關材料到原發證機構現場辦理。各組織機構在各類經濟活動時,需要《天津市組織機構代碼年度報告書》的可到原發證機構現場打印。
組織機構代碼登記事項(機構名稱、機構類型、機構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各類組織機構,應按照《天津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規定到原發證機構現場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有效期不足一個月的組織機構不能參加當年的網上年度報告工作,應按照《天津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規定在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到原發證機構進行換證登記。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需要辦理遷址、補發、注銷等業務時,各組織機構應按照《天津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到原發證機構現場辦理。各級組織機構代碼管理機構,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依據組織機構所提交的《年度報告》完成相關審核工作,確保數據的時效性。(記者晁丹 通訊員王毅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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