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天津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又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趙宏偉:近十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各區縣共同努力下,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主要體現在20個方面:
1、行政審批事項保持四個直轄市最少。將市級審批事項由1133項減少到295項,累計減少73.9%,在四個直轄市中最少。
2、集中審批率始終保持全國領先。實現了市級行政審批除涉槍涉爆涉密事項外,全部進入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應進必進率達100%。
3、審批權力下放比較徹底。近年來,經過認真依法論證,我市先後三批向濱海新區下放市級審批事項及權限236項,向各區縣下放市級審批權限144項。
4、實際審批效率顯著提昇。先後多次壓縮承諾辦結時限,實際辦結時限由2004年的23.6天縮減到了4.6天,實際審批效率成倍提高。
5、網上審批服務事項達到145項。開發建成了面向申請人、審批部門和管理機構三方的電子信息交換平臺,實現了網上申報、網上一次性告知、網上補正、網上審核、網上通知申請人辦理結果,申請人只到『中心』來一次就可以完成審批。
6、實現了審批的全面公開。建立審批公開機制,實現了行政審批事項設定、辦理、結果的全面公開運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7、立等可取事項達到126項。『立等可取』的審批服務事項,佔事項總數的42.7%。
8、企業設立三個工作日辦結『四證一章』。新設立企業3個工作日內辦結工商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國稅部門稅務證、地稅部門稅務證和公安部門企業公章備案『四證一章』。
9、企業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壓31個工作日。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實行『一窗統一接件、同步效能登記、審批時間自然時間雙限時和全程幫辦領辦服務』,使項目審批從立項到取得開工證,累計審批工作日縮減到31天以內,全程辦理自然時間由過去的500多天縮減到140天以內。
10、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實現了『一顆印章管審批』。今年5月20日,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掛牌成立,集中了濱海新區18個部門的216項行政審批職責,這是天津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的新突破,初步實現了濱海新區范圍內『一顆印章管審批』。
11、各部門成立審批處整建制進駐『中心』。37個市級部門成立行政審批處,整合審批職能,直接交由或委托行政審批處實施,行政審批處整建制進駐市『中心』,實行集中審批、現場審批,各區縣也先後推進了此項改革。
12、兩級『中心』審批服務全部達到標准化。制定了《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運行管理與審批服務標准》,在市和區縣細化20項工作人員守則和深入開展『5個必須做到』活動,即開展服務態度專項提昇行動。
13、將政府投資項目納入聯合審批辦理。建立了政府投資項目聯合審批監管機制,增加了概算預算審查、辦理竣工決算、轉增固定資產及辦理房地產權證等環節,實現了從項目審批到資產完全交付的全程辦理與監管。
14、公共資源交易實現電子化監管。創建了『5+1』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模式,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藥品采購三個市場整建制進駐的基礎上,對產權交易和土地交易市場實行計算機聯網監督。
15、推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我市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著力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更多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使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得到了明顯增強。
16、規范了審批服務行為。在全國率先制定了《天津市行政審批管理規定》,還先後制定出臺了《天津市設定與實施行政許可規定》、《天津市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天津市行政許可違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府規章,對行政審批的設立和實施進行了嚴格規范,有效規范了具體行政審批行為。
17、企業發展共享平臺成效顯著。依托市和區縣兩級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建成了全市統一的企業發展政策信息共享平臺,匯集我市涉及企業發展的現行政策信息22493條,建立聯絡員隊伍,在信息和辦事兩個方面為企業發展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務。
18、8890家庭服務實現全天候服務。市委、市政府把做好市民家庭服務工作,作為建設和諧天津的重要內容之一,專門建立了『天津8890家庭服務網絡』,24小時全天候地為群眾提供細致周到的服務,截止目前累計辦理群眾求助事項1550多萬件,受到了老百姓的贊譽。
19、促進了審批權力在陽光下公開透明運行。進入中心集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從受理、審核到審批,全部在陽光下運行。事項的辦理模式和程序都在計算機系統上預先設置,所有事項只有通過網絡系統纔能辦理,大大減少了人為因素和『自由裁量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權的機制,有效防止了利用行政審批權『尋租』問題的發生。
20、建立了領辦幫辦代辦服務機制。市和區縣『中心』全部實行專人領辦服務。全市還建立了1200人的幫辦隊伍,為項目全程審批提供無償幫辦服務。同時,在區縣推行了代辦服務制度,受到了企業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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