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目前,我市居民醫保兒童參保群體的待遇范圍有住院、門診特殊病、門急診和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等項目。對於住院,最高報銷比例為80%,門診特殊病的最高報銷比例為65%,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服務站及零售藥店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0%,起付標准為500元,在二、三級定點醫院的門急診醫療費用不予報銷。之所以這樣設置,一是按照人社部《關於普遍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有關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1]59號)精神要求,門診統籌立足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主要支付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2010年,我市在實行城鄉統籌的同時,就按照低水平起步、逐年提高的原則,在一級醫院和社區服務機構,同步建立起了普通門診報銷制度,基本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看小病的需要;二是考慮到目前我市居民醫保的籌資水平還比較低,居民醫保基金支出較大,特別是前兩個年度,一直處於赤字運行狀態。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再擴大兒童的門急診報銷范圍,將不利於我市居民醫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另外,我市居民醫保並未建立個人賬戶,原因在於:一是因為醫療保險本身就是一種具有風險共擔、互助共濟特點的政策,並不是一種社會福利;二是因為我市居民醫保的繳費特點是“個人交小頭兒、政府補貼大頭兒”,通過2014年基金籌集情況來看,人均籌資達到了615元,其中個人為80元,僅佔13.01%,政府人均補貼535元,佔86.99%。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三是因為醫療保險待遇是本著保障大病為主、兼顧門診小病的思路來建立的,我市居民門診統籌待遇要遠遠高於個人賬戶的待遇水平,基本能滿足參保人員門診看病的需求。
隨著近年來政府對居民醫保補貼力度的不斷加強,居民醫保基金規模的不斷擴大,我們也會在適當的時候,著手研究兒童門診就醫的問題,適時地擴大兒童門診就醫范圍。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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