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們都知道,營造和諧安全的消費環境也是拉動內需、促進消費的一個重要途徑,那麼請您介紹一下工商部門在預防和打擊消費侵權行為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榮強:一是堅持『四個結合』,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走質量檢測與日常監管、市場調研、申訴舉報熱點、社會輿情相結合的路子,提高商品監測執法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去年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88次,檢測商品58種949個批次,依法處理和曝光159個批次不合格商品。
二是建立消費侵權『黑名單』,實施重點管控。去年共檢查重點監控企業13471戶次,糾正違規行為105次,查處違法行為12件,處理相關申訴862件,並及時化解多起預付卡消費群訴。
三是建立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促進消費和諧。指導企業建立快速解決小額消費糾紛暨無障礙退換貨機制,簡化企業內部流程,快速解決500元以下的小額消費糾紛;非質量問題商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無障礙退換貨。目前,已有209家企業建立這一機制,快速解決小額消費糾紛240件,退換非質量問題商品8000餘種,降低了維權成本,樹立了誠信形象,取得了『雙贏』成效。
四是集中整治5大類重點商品服務。集中開展美容美發、郵政電信、攝影婚慶、家電和手機維修、洗染服務業治理;集中開展家用電器、服裝鞋帽、裝修材料、交通工具和健身服務業治理,出動執法人員近萬人次,檢查16770戶次,開展行政指導2200多次,規范企業經營和解決消費糾紛562件。查處消費侵權案件129件,案值11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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