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兩名出租司機在火車站“摞活”、繞道多收取乘客車費,市客管辦經調查覈實後,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這兩名違規司機予以嚴厲處罰,並於近日處理完畢。
2014年2月8日,海河公司牌照號爲津E17320出租車駕駛員,在天津站承載3位來自河南省的外地乘客去大寺鎮,不打表“摞活”運送3位乘客,向其中兩人各收取30元車費,向另一人收取20元車費,此趟業務合計收取乘客80元車費。該駕駛員的行爲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三項規定,客管部門依法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
2014年1月26日晚8點多鐘,晨華公司牌照號爲津E10492出租車駕駛員,在天津站承載1位乘客去金鐘河大畢莊,因繞道多收費被乘客投訴。經覈查,此趟業務正常打表應爲13.6公里,應收車費30.10元,加收1元燃油費,合計應收31.10。而該駕駛員卻打出了16.30公里,收取乘客39元車費,實際多繞行了2.7公里,多收車費7.9元。客運執法人員不但責令其退還多收的7.9元車費,而且對其處以1000元罰款。(通訊員 楊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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