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快遞業務中發生了快遞變慢遞、快件丟失、泄露收件人信息、“奪命快遞”等問題。發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快遞企業及有關部門沒有嚴格依照我國郵政法及相關法律辦事,我國郵政法第六章專門對“快遞業務”作了詳實的規定。我認為,要確保快遞業務質量,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規定,對快遞企業把好“市場准入關”、“服務能力關”、“監督管理關”、“懲罰處理關”。
第一、市場准入關,是指注冊成立快遞企業時,要嚴格按照我國郵政法的規定,首先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再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後,方可經營快遞業務。
第二、服務能力關,是指快遞企業要有與經營的地域范圍相適應的服務能力,有嚴格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和嚴格的業務操作規范,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的服務。為此,建議國家郵政管理部門制定快遞業務人員的職業資格及其培訓和考試制度,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纔能上崗從業。
第三、監督管理關,是指郵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相互配合,建立安全保障機制,加強對快遞企業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四、懲罰處理關,是指對違反國家郵政法有關規定,私自開拆、隱匿、毀棄他人郵件,泄露用戶的相關信息、故意延誤投遞郵件,不建立或不執行收件驗視制度,寄遞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等違法行為,郵政管理部門應依郵政法的相關規定追究快遞企業的法律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涉事人員,司法機關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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