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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田女士 提問時間: 2014-01-07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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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塘沽中醫醫院放射科不給補打報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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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13年6月份在塘沽中醫醫院做的鋇餐造影CT,現在報告找不到了,想去打印一份,放射科主任的解釋是當時已經把報告給我了,有規定已經給了就不能再給打印一份,態度很堅決,當時已經查找到我的報告記錄,電腦裏還有存根,根據規定就是不給打印,個人認爲這個太不人性化了,遺失就不給補打,所有的醫院都是這種規定嗎?爲何網上查說有的醫院可以給補打呢?總是拿各種規定來規定患者,醫院是否爲患者的切身利益着想了?規定可以改善下嗎?服務質量態度可以提高下不?要不然醫患關係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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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濱海新區衛生局 回覆時間:2014-01-23 16:03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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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
按照行業規範,影像報告僅供臨牀參考,醫師簽字後生效;患者領取報告時,放射科工作人員在收費票據上蓋“報告已發”字樣,爲患者報銷醫療費提供依據;此報告僅對本次檢查生效,報告丟失一律不補。但在特殊情況下(1.司法鑑定的需要2.需進一步診治,瞭解病情),患者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證或者代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和患者身份證,就診當日的影像資料,司法部門或街道辦或患者本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到醫院門診辦公室辦理補寫報告手續。特此說明。
濱海新區衛生局塘沽工作辦公室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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