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立綠化成活率考核機制。道路兩旁的樹木栽植成活率極低,每年都要大批更換,造成路邊盡是只有幾根新枝的樹樁。草坪種植過於講究花樣和美觀,翻新頻繁,有的草種不適應氣候和自然條件,隨種隨死。樹木的綠化效應遠大於花草,綠化中卻草多樹少。問題根源在於機制不善:栽種單位只栽種,不管成活,於是用最節省而極不科學的辦法栽種:移栽的樹幾乎是沒有根的光樹乾,又坑邊放上好幾天纔栽。栽上後樹乾會抽出幾個枝條,其實樹根沒有成活,第二年就得換掉。草坪常換,種植效果無從考量,種植更隨意。應科學地規定綠化成活率,並按照成活率向種植單位支付種植費,從而有效防止種植上的投機做法。
其次,建立系統的管護機制。樹木拉線、釘釘子、砍伐、碰撞、攀折、摘果子是最為常見的毀樹行為。許多人在草坪上穿行,停車,搭帳篷,踢球,遛狗,堆垃圾,這些陋習人們已經習以為常,沒有人出面制止。宣傳、教育和志願組織的倡導是必不可少的,更為重要的是建立和實施管護機制。一方面,健全管護責任制度。按照城市網格化管理分配綠化管護責任,管護者有權制止破壞行為,並向管理部門舉報。政府管理部門隨時檢查綠化,嚴厲處罰損害者。另一方面,加強綠化執法力度。設立舉報獎勵,鼓勵投訴毀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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