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促進資源節約,理順天然氣與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經履行價格聽證程序並報請市政府批准,市發展改革委決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2.20元調整到2.40元,上調0.20元。具體收費辦法是:對使用IC卡氣表的用戶,自2013年11月1日購買氣量起執行調整後的價格;對入戶抄表的用戶,自2013年12月1日抄見氣量起執行調整後的價格。
本次價格調整主要是由於2010年6月國家上調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准價格每立方米0.23元,並允許上浮10%。同時,要求各地盡快理順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據了解,按照國家要求,本市已於當年7月調整了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平均每立方米上調0.35元,但居民氣價一直未作調整。
據了解,市發改委於今年4月9日組織召開居民氣價調整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的意見。在25名參加人中,有24名聽證參加人認為調價方案兼顧了上游價格調整、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居民利益,同意居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居民每戶每月用氣不足10立方米的家庭佔39.08%;10-15立方米的佔35.51%;15-25立方的佔22.02%;超過25立方米的佔3.39%。按照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測算,40%左右的居民每戶每月增支不超過2元,35%左右的居民每戶每月增支2-3元。
為保證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工作順利實施,市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燃氣經營企業,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執行價格政策,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履行好服務網點全年無假日服務、每年實施一次入戶安全檢查等十項承諾;要加強內部管理,減少管網漏損,降低運行成本。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價格的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各相關部門要繼續落實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困難群體的幫扶力度。(記者吳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