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需要陪護住院病人,本人於2013年4月8日下午6點20分左右將自行車存至醫院內自行車存車處,存車時,存車處沒有任何收費標準,我明確告知自行車將於9日清晨取走,一個滿身酒氣的管理人員(便衣,無制服)告知存車費三元,我說能否給我發放一個存車牌作爲存車憑證(因本人自行車是山地自行車,較爲名貴),管理員態度蠻橫地說沒有,想要存車牌得收費五元,你愛存不存。
請醫院就自行車存車處亂收費、管理人員素質差等問題進行整改,並按照市物價部門定價進行合理收費。
尊敬的就醫人員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情況我院非常重視,立即派專人負責覈查此事,並通過與您的電話溝通,得到了您的諒解。
萬分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督促我們不斷改進工作,更好的爲廣大患者做好服務。
祝家庭幸福!
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