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人的事故賠償金已經上交到法院了,我去領取時,辦了手續,審判法官開單、簽字,我去法院財務領取時,財務說5000元以上必須轉賬?(是嗎?)
而且得等到財政局打款給法院才能給我?(是嗎?)
還讓我先簽領取憑證??
這是否是正常流程??
詳細流程是怎麼樣的??
尊敬的李晨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因您的問題中沒能反映具體是哪家法院,律師無法爲您覈實相應情況,建議您補充相應信息後再行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張文達律師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