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辰區大張莊鎮董連莊村拆遷,拆遷合同寫明還遷房我兒子一套(50平米),後續老伴宋金泉一套(80平米).拆遷後宋金泉比以前更酗酒毆打我,最終將我趕出家(在外租的房),2012年政府還遷房建成並開始還遷,至今還遷房已下來,我想回家,宋金泉在家胡作非爲,我想先住我兒子的房子,宋金泉去鎮政府不知怎麼搞的,政府就說不給我兒子還房,說宋金泉說了,不許給還房,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政府蓋章的還遷單成廢紙了,政府這樣干預我的家庭,爲難我,真想逼死我呀,我感到對社會對政府寒心了.蒼天有眼嗎?我只想有地方住.我已60歲的人了,到老了卻無家可歸,求助好心人士幫幫我,我該怎麼辦呀!
尊敬的張守臣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您的問題,可依法向上級政府部門及管理機構反映,並有權利向人民法院及時提出訴訟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