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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胡啓平 提問時間: 2013-01-12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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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強扣離職員工的工資,並恐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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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朋友是在今年六月經過朋友介紹到吉林大森林門廠工作的,現近年關回家結工資卻被扣得所剩無幾,我想請您幫幫忙,看怎樣能把工資討回來,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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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2013-01-15 21:21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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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胡啓平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如果與用人單位爲此發生爭議,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及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感謝您的參與!
‘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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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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