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家的宅基地的性質是集體土地。請問如果地方政府要征收,變為國有土地。需要履行什麼樣的程序纔屬於依法征收。如果我覺得征收補償不滿意,不簽字的話。地方政府是否有權利強行改變土地性質和土地使用權?
尊敬的吳鐵磊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通常需要開發商該住宅項目的征地審批文件及征地范圍示意圖,如征地沒有通過政府審批,或通過了審批但征地范圍不包括您的宅基地,即可證明開發商是違法強佔您的宅基地。關於集體土地征收的程序,請參考《關於修訂<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的通知》(網址鏈接 Lists/List14/DispForm.aspx?ID=1518)、《關於集體土地征收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網址鏈接 tjep/ConInfoParticular.jsp?id=18409)。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張文達律師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