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自己家親戚的一套小產權房子是西青區的不能過戶我們寫個協議可以嗎如果可以還用不用去公證。
尊敬的元元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2011年底,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予登記併發放產權證。因此買賣小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不論是自己寫協議也好,還是進行公證,均不能改變小產權房的性質,也不能把無效的合同變成有效。無效合同的後果是,合同從最一開始就沒有效力,合同各方要恢復到合同沒有簽訂之前的狀態。如發生經濟損失,對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故建議您慎重考慮相應的法律風險。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張文達律師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