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現七個月大,在六個月時在左腋下發現腫物,本人生產醫院是在水閣醫院,左卡介苗複查是在南開防疫站,複查後表明卡介苗成功接種,但在孩子六個月時發現異常反應,去防疫站,大夫建議熱敷,半個月熱敷,腫物不僅沒消,還長大了。到兒童醫院看的內科轉結核門診,又建議去外科看能否手術!在此過程中,孩子做b超,胸片,驗肝功能等檢查,最後確診爲卡介苗引起異常反應叫做淋巴結炎!孩子每天要吃有損肝腎功能藥物治療抑制腫物增長,還有可能手術,孩子很受罪,家長很心疼!腫物已達3*3釐米,大夫一直強調是孩子自身原因導致疾病!可我查詢大量資料,這種引起的異常反應還有可能是由於接種卡介苗大夫的接種方法問題及藥品自身問題!我不要求別的,我只希望得到一個答案,就是誰能負責哪個部門能夠負責能夠重視這樣的疾病?如果說是孩子自身免疫力問題,那爲什麼打針之前不檢查孩子免疫力!強制執行打下的疫苗,沒想到會給寶寶帶來這樣大的痛苦!請幫幫我!
謝謝
尊敬的鄭欣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和四十一條的規定,您寶寶出現的情況因引發的原因不同,其定性有所不同。既有可能屬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也有可能爲“醫療事故”。
如何確定,屬於醫學專業問題。根據《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和四十五條的規定,您可以向當地的衛生局反映並申請鑑定。如果經鑑定爲“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根據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可由天津市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給予補償。如果經鑑定爲醫療事故,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要求相關責任主體承擔賠償責任。
感謝您的參與!
觀典律師事務所 王明弟律師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