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想買一套平改房,現在房產證還沒有辦理,只是與賣方簽訂一個私下的購買協議合法嗎?能保障我的權益嗎?在房本沒下來這段時間怎樣確保我享有這套房屋的權利?謝謝。
尊敬的趙姓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們雙方的買賣協議如果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的情形,通常即爲合法有效。但是《物權法》規定,房屋產權轉移以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爲準,只有登記後房產才歸您所有。在合同簽訂後至辦理轉移登記這段時間,您可以和賣方先辦理預告登記以保障獲得產權,法律依據是《物權法》第二十條【預告登記】:”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爲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張文達律師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