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人: 楊洋 提問時間: 2012-12-07 11:15 |
|
|
標題:請問律師追欠款問題,謝謝。 |
|
|
|
內容:
律師你好:
請問我朋友跟我借了4萬元錢做生意,當時打了欠條,現在還款期已經過了,他惡意拖欠不還錢出言不遜說就是沒有錢愛上哪裏告去上哪裏告去,我想起訴他,請問時效是多長時間?請問如果法院判決我勝訴,他還是不還款,我該怎麼辦?會強制執行嗎?他的名下無車無房,法院如何強制執行?會拘留嗎?如果拘留後錢還能給我嗎?我該怎麼辦?如果請律師的話,代理費用如果計算?謝謝了。
|
|
|
|
|
|
|
|
|
回覆部門:債務債權 回覆時間:2012-12-08 22:29 是否超時:否 |
|
|
尊敬的楊洋網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般而言,訴訟時效爲自還款期滿兩年有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你勝訴,被告不還款,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具體的強制執行手段有多種,包括扣劃銀行賬戶等。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判決,最多拘留15日,但只有具備執行能力纔會真正獲得執行,與是否拘留無關。聘請律師的費用需要同你想要聘請的律師面談,一般是按照標的額收取費用。
感謝你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範爽律師
2012年12月8日
|
|
|
|
【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