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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楊雲海 提問時間: 2012-12-06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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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房屋的租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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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今年5月1曰與甲方簽訂5年合同,房屋的所有裝修是我。水、電、地坪、門。現在甲方另租他人,叫我搬走。甲不出面,村委會出面。我不想搬,搬廠不容易啊!唉我該怎麼辦?這月的25號期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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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合同法 回覆時間:2012-12-08 22:05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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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楊雲海網友:
你好,就你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你的描述,合同約定應爲5年的租賃期,但租賃期未滿,甲方違約,你可以向甲方主張違約責任,並且要求按約履行合同,繼續承租房屋。
感謝你的參與!
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 範爽律師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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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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