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月請假六月回家二十天,五月公司出來新規定說,每個月只可以請一天假,否則扣除雙倍工資,要是我6月假期完會來,一個月工資被讓扣完,我可否保證自己的權益呢?而且現在屬於淡季,工資也很低
尊敬的趙敏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應當遵守法律的規定及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職工與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方式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