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道地區的老住宅樓房多數被列為歷史風貌建築,將予以保留下去。由於歷史的形成,這些老樓房中帶有地下室的,大都住有居民。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住有居民約有300戶左右。這些地下室大都年久失修:防水層損壞,牆壁潮濕破落;雨季時,地面經常滲水;上下水管老舊,屋頂漏水、污水浸泡時有發生;電線老化,隱患叢生。並且,地下室幾乎都是終年不見或少見陽光。這裡的居民生活條件比“三級跳坑”好不了哪去,應該屬於被改善人群。
據調查,在地下室居住的,主要有兩類人群:一類是歷史形成的老住戶,經濟上無能力搬出改善自身居住條件;另一類是原住戶已搬走,出租給外來打工人員居住,或用於經商。這兩類人無力或根本不可能對地下室精心養護,只能使地下室的環境條件越來越壞。再加上冬季煤爐取暖、在已經老化的電線線路上亂接電器等,對風貌建築的保護,也帶來極大的危險。
對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從解困和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出發,同時,也是從保護歷史風貌建築出發,一方面,參照平、危房拆遷政策對老住戶居民實施騰遷安置,讓他們改善居住條件,享受城市發展的成果;另一方面,逐步將地下室騰空,使其恢復貯存、維修、隔潮的原有功能。
(2)、對暫時不能騰遷的地下室,加大維修力度,有計劃地進行整修,改善居住條件,消除安全隱患。
(3)、對已搬出的老住戶,首先是按照有關規定,逐步將地下室收回國有(不包括私產);其次是依法規范其出租行為,防止人為地對地下室設施的繼續破壞,並且,嚴格控制將地下室“變住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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