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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秀芹
提問時間:
2012-02-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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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養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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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是西青區楊柳青鎮居民,在鎮辦工業從64年上班,幹了30多年,98年單位以每年200元買斷,當時只給了6000多元。而且工作期間也沒給上任何保險,現在我們60多歲的人,生活沒有經濟來源,給楊柳青鎮付出了一輩子,到老也沒有着落。請律師幫幫我們解決問題。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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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民事訴訟
回覆時間:
2012-02-28 22:40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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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張秀芹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根據《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之規定,年滿60週歲的城鎮居民,不能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但按照規定,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週歲,具有本市戶籍20年以上的人員,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具體的辦理程序和辦法,您可以到所屬轄社區街道諮詢辦理。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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