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們在東麗區詹濱裏通過中介買了一套房(首套),約定28日辦理過戶手續。昨天我們在中介算了一下過戶費用。其中有一個差額稅(5.6個點,本次交易費用和上次交易費用差額),我覺得不好理解。本房距離上次交易時間已經超過5年了,而且已經交了個稅,爲什麼還要再交個差額稅呢,他和個稅是不是重複了呢?父母辛苦一輩子,畢生積蓄買一套房,憑空又要多交2萬多塊,合理嗎?據說本稅種在天津市只有少數區收,依據是什麼?
尊敬的段東旭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是否需要差額稅建議您去不動產所在地的房管局諮詢落實,驗證中介的計算標準。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胡天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