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附件是2007年和元單位簽訂的協議,在2011年12月離開原單位,離開時公司對此協議無任何說法。請幫忙此協議是否有法律效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王先生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建議您及時申請勞動仲裁,以免對於日後就業產生影響。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 胡天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