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11月22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做客天津新聞廣播《公僕走進直播間》節目,解讀二套房貸款政策。按規定,居民在前一筆公積金貸款已還清,且沒有貸過其他住房貸款情況下,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間為首套貸款還清5個工作日後,首付不低於5成。配偶如有住房貸款則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申請人離職期間暫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
熱線中市民許先生諮詢,他現有婚前住房一套(現金購買),並有一套公積金貸款住房,由於工作變動現欲將公積金貸款還清並將房屋賣出。買房後能否再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首付是多少、還清貸款多長時間後纔能再次貸款、目前處於離職期的許先生在新工作開始前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等問題困擾著許先生和家人。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解釋,按現行政策,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按照住房貸款筆數進行認定,貸款筆數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建議許先生在辦理貸款前到銀行查詢。根據許先生描述的情況,如配偶無住房貸款記錄,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就為二套房貸款,首付不低於50%,並在首套公積金貸款住房貸款還清後5個工作日後可以再次申請貸款;如配偶有住房貸款記錄,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由於目前許先生處於離職期間,其住房公積金也曾連續繳納2年半的時間,但根據規定,許先生近期尚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因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條件是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離職公積金斷繳後,則視為不符合連續繳存條件,也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 (渤海早報記者曲彤通訊員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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