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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李欣
提問時間:
2011-11-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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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門特續期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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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你好:
我父親是腦梗偏癱,以前辦理過門特,今年10月份到期了,我想要續期,但是聽說現在還要街道證明和社區醫院證明,才能去原來的醫院辦理,不知道是否屬實,特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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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醫大總醫院
回覆時間:
2011-11-18 16:53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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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欣網友:
關於您提出來的門診特殊病(糖尿病、偏癱等)復登記問題,我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有相關規定:相應的門特病患者每兩年複查復登一次,患者本人必須到全市定點診斷醫院檢查、複查和登記。在辦理復登記手續時,需攜帶患者本人醫保卡、醫保證、醫保證複印件、半年內相應的檢查報告,到定點診斷醫院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指定醫師鑑定診斷,然後到醫院醫療保險科進行登記。對於因病不能到指定醫院復登記患者,應到患者單位所在區社險分中心申請專門工作人員入戶登記。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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