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2001年8月向我借16000元。到現在電話也不通,也找不着人了,急死人了,您看怎麼辦? 謝謝 【有借據】
尊敬的老祕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法律規定,包括像您的民間借貸在內的民事訴訟,都是有訴訟時效規定的。一般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但是, 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不知您的持有的借據上是否表明償還時間。建議您及時提出民事訴訟,以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之前最好到律師所詳細諮詢。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