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工作兩年籤的是就業協議,今年6月底到期,目前我正在休產假,產假應該是到8月份!我從網上看的如果是合同的話會續簽到休完產假,不知道就業協議是否也有同樣的規定呢?還有我的生育津貼算到什麼時候?
尊敬的高冬傑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照您的敘述,如果訂立就業協議後沒有重新訂立勞動合同,並按協議的內容履行,同樣也存在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樣享受勞動者的待遇,包括產假、生育等。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