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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玉霜
提問時間:
2011-06-13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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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外地戶口幼兒 幼兒園可以拒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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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名幼兒爲河北省戶口,父母在天津市市區工作(父母不在我園的服務轄區工作),該幼兒患有癲癇病,現已經在我園就讀半年,現在家休息,我園計劃不再接受該幼兒。理由是他不是本地戶口,也沒有暫住證和藍夜戶口等,這樣做可以嗎,有沒有相關政策或條款規定?真心的向您求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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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損害賠償
回覆時間:
2011-06-14 22:55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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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張玉霜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法律的精神,平等、公平正義是基本的精髓。目前,沒有查到禁止您的敘述中的幼兒入園法律條款。儘管該幼兒已經入園你們的幼兒園,父母在津工作,現在又面臨患病,我們更應多一份關愛,體現社會責任。對此情況,可以在治療後,採用協議約定方式等妥善措施界定權利義務。
以上供您參考。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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