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輛新車跑了三千公里在半路上跑着突然出現水溫高就停下了,給售後服務站打電話去看竟然給車加了三升防凍液,在開着去檢查時沒有漏水的地方。但發動機出現問題想要求賠償換新車
尊敬的宋凱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您可以參照上面的法律規定,主張自己的權利。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