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學院百度貼吧發貼罵學校.說的都是事實(現在貼我已經找人刪了)。在天涯論壇有一個貼是罵學校的,校長還說有封誹謗學校的信寄到了北京報社,校長說是我做,但事實不是我做的,所以我沒有承認。現在學校說要我家人或者親戚來學校談談。學校離家遠我不希望家人來學校,但不來我又擔心學校開除我,今天我哥來學校了,明天和校長談,主要這是私人大專.我都不知道怎麼辦?
尊敬的張永應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法律上的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因此,如果您敘述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則構不成誹謗。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