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單位上給我停交了各項保險,等我到濰坊市就業辦事業科諮詢時,發現單位至今還沒把我的檔案發過去,以至影響了我的各項保險的繳納,我該怎麼辦?
謝謝!
尊敬的單既偉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有國家強制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辦理,不但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也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你可以向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舉報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您的問題。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