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8年經人介紹認識天津市公丕援先生,說能幫我孩子辦理天津市正式戶口,需要14萬元,先期通過農行打過7萬元(有打款憑證),餘款等辦下戶口再交,三個月內辦理完畢。但三個月後聯繫公丕援先生,手機關機,後託人打聽,他已被河北區公安分局拘留,現在聽說已判刑。現在請求公安機關幫忙,怎麼能討回我的7萬元錢?
尊敬的李樹田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您的敘述,公某已經涉嫌詐騙。建議您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向嫌疑人追回贓款贓物,發還給您。對於不能及時追回的部分,您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判決,判令歸還。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