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本報今日濟南C16版刊登《假裝購物,偷走店主手機》一文,報道了一女子在濼源大街附近一商場行竊的事。27日上午,歷下公安司裏街派出所的民警在該商城內將這名故伎重施的女賊人贓俱獲。
“我錯了,我就是一念之差”
4月15日,本報報道了濼源大街附近,一商城內衣店店主手機失竊的事情,監控顯示一女子假裝顧客突伸賊手。
接到店主報警後,歷下公安司裏街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展開調查。
該商城地處繁華路段,人員衆多,流動性大,民警感覺該女子很有可能還會“故地重遊”,於是加強布控,並將監控截圖發給業戶以示提醒。
果然,4月27日上午,商城內一家皮包店的一個粉色挎包被偷。
“咦,剛纔那顧客咋如此眼熟?”女店主皺眉頭一想,立即追了出去,“沒錯,她就是監控截圖上的那名女子。”
司裏街派出所的民警接警聞訊趕來,那名女子手裏正拎着剛偷來的粉色挎包。
“我錯了!一念之差。”民警一亮明身份,女子情緒激動欲下跪求饒。
“早知道會被抓,就想懲罰自己”
她叫小霞(化名),來自歷城,今年27歲,無業。
現場,除了粉色挎包,小霞所背的白色女包和兩部手機也來路不明。
在小霞家裏,民警也發現了不少諸如高跟鞋、女裝、皮包等物品,幾乎像個雜貨鋪。小霞承認,那都是自己逛商場時順手偷來的,能用的自己就先用上啦。
“我知道終有一天會進來的。”小霞家境貧困,可她說,這麼做是“爲懲罰自己”:去年冬天與男友分手,讓小霞備受打擊。
“我爲他付出那麼多,很多事都沒敢告訴家裏。”4月28日下午,在司裏街派出所說這話時,小霞低着頭抽泣,左手狠狠地撕扯着右衣袖。
2010年12月份,在花園路附近一商城閒逛的小霞一時衝動,偷走了店主放在櫃檯上的錢包。
“我知道,自己的行爲會被監控拍下。”小霞告訴記者,這樣她就會被民警抓住、關起來,“我想以這種方式懲罰自己,也想引起他的注意。”
“我也幹過生意,知道大家不易”
第一次作案,小霞忐忑不安,她說自己一晚上沒睡好覺。可未能“如願”被抓,小霞也變本加厲起來。
“她主要在濼源大街和花園路附近的這兩家商城下手。”司裏街派出所副所長靳鵬說,經查,小霞在這兩個商城內假冒顧客“順手牽羊”十餘起,累計偷竊現金5000餘元,均已被她揮霍;像手機、皮包、衣物等物品,她沒有銷贓,或自用或存放家中,總價值3000餘元。
面對記者,小霞稱自己也跟親戚開過店鋪賣過衣服,“深知打工賺錢不易”。但同時她也有些不屑:“我感覺(店鋪的)那些人都挺不在乎的,東西亂放。”小霞說,以前她賣東西都把手機、錢包等物品隨身攜帶,從不放在櫃檯上。
目前,小霞已被警方刑拘,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