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區北倉鎮桃花寺村村民,我是因爲學業原因轉的非農戶口,像我這樣原因轉了非農的我們這還有很多人,自從戶口從農業轉成非農以後,村中的一切福利都沒有我們的(因爲上學而轉了非農的村民),請問這合法嗎?現在我們村正在進行城中村改造,我想請問如果這次城中村改造的土地補償金也向以前一樣沒有我們的(因爲上學而轉了非農的村民),他們這樣做合法嗎?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懇請律師們給詳解! 謝謝!!!
尊敬的右手戒指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對土地及其地上物的徵用的土地補償和安置,以土地的使用權屬及地上物的所有權屬爲依據,而非以戶口爲據。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