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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寧波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管理大隊做協勤 於去年10月16日開始 合同兩年 崗位爲交通治安卡點 上半夜班 晚上6時到下半夜3點 做一休一 到手基本工資1042元 基本社會保險(二險:基本醫療和養老,)前幾天14日因個人事務出去溫州 出去路上向領導電話告假 因領導匆忙掛電話致使沒有說明詳細具體請假日期 事後二班沒有到單位上班 18日復職到崗後致電領導說明情況 請假了二班 電話裏領導要我隔日去大隊報到 我說這幾天有事沒空 有空就來 到崗後第四天即今天22日去了大隊 領導叫我請辭 要不換崗做長日班(長日班是上午6:30到晚上6點全白天) 我說換崗不做 領導理由是上班隨意 請假不及時不明確 事後要我向大隊報到但報到不及時 目無紀律制度
請問:如果我不請辭,不同意換崗,大隊辭退我,我該怎麼應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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