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賭場 南川、渝中、渝北、北部新區
賭注 每把放炮輸5000元,自摸輸10000元,明槓加5000元,暗槓加10000元
賭徒 多爲民營企業家,不乏億萬富翁
29日下午,南岸區法院對南川區錢氏兄弟倆爲首的涉黑團伙補充開庭後,當庭對涉案22人進行宣判。頭號人物錢光偉被判刑20年、罰金1200萬元;二號人物錢亮被判刑19年、罰金650萬元。
據悉,錢光偉、錢亮是堂兄弟。南岸區檢方指控稱,錢氏兄弟等22個被告人涉及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作證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行賄罪9個罪名。
法院查明,錢光偉、錢亮於2003年至2009年期間,夥同鄭建、胡興隆等人,長期大肆開設賭場,糾集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朱光緒等10餘人,在他們開設的賭場內放水抽頭。他們還專門組織資產百萬元以上富豪及有錢的社會閒散人員,進行大額賭注的聚衆賭博活動。這些富豪基本都是民營企業家,其中還不乏億萬富翁。他們的賭注,自摸一把1萬元。
該涉黑團伙爲了穩固在當地的勢力,還在南川地區爭搶地盤,打架鬥毆,破壞個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該團伙還以行賄手段拉攏、腐蝕公安人員,致其犯罪行爲得到庇護。
檢方用100多冊卷宗指控該團伙的9項罪行,起訴書和補充起訴書總共51頁。
放炮五千自摸一萬
不用現金用籌碼
黑老大錢亮在庭審中表示,他們的賭場許多都是用重慶麻將“倒倒和”的方式賭博。賭注是放炮5000元/把,自摸是輸家1萬/把。明槓加5000元,暗槓加10000元,槓牌要累加。賭場在每把自摸中抽頭300元。
因賭注大,賭場從來不用現金,全是用籌碼流通,每個籌碼代表5000元。開場時所有人都沒有籌碼,三把之後纔開始結賬。沒錢的人可向賭場借籌碼,但要產生利息,這就是賭場所稱的放水。
賭局完後結賬時,不用現金兌付,主要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輸的錢或借的錢劃到賭場指定賬戶內。
主城開設流動賭場
目標鎖定億萬富豪
據南岸檢察院起訴指控,錢光偉在開設賭場前,曾經帶領幾個兄弟夥到雲陽、黔江等地的賭場考察取經,之後開始在南川城區開設賭場。
後來,該團伙爲了方便一些賭客,在渝中區、渝北區、北部新區等地的賓館、酒店、茶樓、小區等地開設過賭場。他們的賭客有兩種人:一種是社會上人脈關係廣、有些錢的人;另一種就是這民營企業家,資產至少百萬元以上,其中不乏億萬富豪。
五星級酒店設賭場
億萬富豪輸掉400萬
肖某是個億萬富豪。據他稱,錢光偉在渝北區一家五星級酒店專門開房設賭場。他被邀請去賭博,至少去賭了30次以上,總共輸了400多萬元。與他一起去打牌的另兩個富豪,也分別輸了200萬和300萬以上。這些錢都是通過銀行轉賬付給錢光偉的。(羅彬 張亦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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