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錢進網友:
您好,就您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您認爲,你們夫妻購買的汽車是借錢購置,對方不予認可,您應當積極收集證據證明這一事實;
2、具體你們的婚姻狀況,如結婚時間長短、是否共同生活、有無財產約定等情況,您未能說明,因此,不好確切解答關於財產的分割問題。但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您可以據此分析您的情況是否屬於這些情形。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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