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市實施機構改革,市委、市政府明確了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為主管全市市政道橋、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包括:1、貫徹執行有關市政道橋、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2、擬訂市政道橋、公路專項規劃和近期建設計劃;制定市政道橋、公路基礎設施養護、維修計劃;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並下達市政道橋、公路養護維修資金計劃,負責資金的安排和管理;負責已接收管理的道橋、公路范圍內地下管網施工的協調管理。3、組織實施市政道橋、公路的養護及大中維修項目;負責對全市市政道橋、公路設施狀況進行檢測評定,並對運行服務進行監督考核;負責市政道橋、公路設施的綜合統計工作。參與市政道橋、公路建設市場的管理;4、承擔道路、公路運行設施執法監督的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工作;負責市政道橋、公路設施命名申報工作。5、負責市政道橋、公路養護維修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監督。6、擬訂市政道橋、公路設施有關收費標准;負責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的管理;編制修訂養護工程定額。7、組織推動市政道橋、公路養護維修技術發展。擬訂行業技術標准及規范,組織科技攻關,推廣科技成果;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工作。8、負責市政道橋、公路基礎設施管理。9、負責市政道橋、公路養護管理;指導推動市政道橋、公路養護專業技能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專業人員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將圍繞新定位、新職責,進一步規劃好、管理好、養護好我市市政道橋和公路基礎設施,使全市路網更加暢通、安全、和諧、高效,更好地為公眾服務,為天津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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